(三)经举报和核查核实在入库项目申报、项目资金支持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材料失实。
(四)经核查核实■◆■◆◆,项目已享受过财政资金支持或在此前已被确定为其他财政资金支持对象。
自公示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书面形式并署明真实姓名(包括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等)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向湖南省商务厅反映。省商务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的基础上■★★,依据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和年度财政资金预算规模■■◆★★◆,实施具体补助程序和标准。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设2024年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库的通知》(湘商建〔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 要求,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各市州进行项目申报,并依托各市州推荐的项目建立了202项目预备库。按照工作程序■★◆■,省商务厅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拟将经评审认为符合财政资金支持条件的项目正式库并予以公示。项目库管理实施★◆■◆★◆“动态调整、只减不增■◆”,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坚持规范管理■■■◆◆、跟踪问效的原则◆◆★■,利用各种条件和手段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自公示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完成,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调出正式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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